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含对口招生)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宣城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杨邦孝
副组长:冯有生 戴章坤 高胜军
成 员:王柏寒 汪兆丰 赵月辉 张仕宏 胡旭明
鲁修福 章俊祥 袁长清 方向宏
下设办公室:
主 任:赵月辉
工作人员:刘 军 严 峻 胡梦平 刘朝明 赵晓四
张家斌 柯建国 叶开平 夏静平 王留培
焦 婷 李先富 肖亚平 吕英俊
体检医师安排如下:
主 检:叶昌锁
内 科:鲁修涛 程 光 任水英
外 科:王其民 吴 冰 沈 俊
身高体重:丁双英
五官科:李少龙 倪国宏 陈拥军
耳 语:章 华
眼 科:唐双军 黄德晗 师多梓 钟桂芳 袁晓霞
色 觉:王伦斌
血 压:刘登凤 余 艳 吴红华
放 射:周之海等5人
检 验:赵江敏等11人
登 统:祝 康
二、体检地点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常规检查在宣城中心医院,胸透、肝功能检查在宣城市中心医院医技楼进行。
2.根据水阳中学报告以及水阳中心医院硬件条件符合要求,同意设立水阳体检站。
三、体检日程
1.3月16日上午9:00召开报考单位体检领队工作会议,领取考生体检表,布置体检相关工作。地点: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会议室。
2.3月18 日下午3:30在水阳中学召开体检领导组、体检医生会议,会后布置水阳体检站。3月19日—3月20日在水阳体检站体检。
3.3月20日下午4:00布置市区体检站。
4.3月21日—4月18 日进行其他考生体检(具体日程见附表)。体检工作时间:胸透、肝功能早晨6:00;常规检查上午7:30。
5.4月22日上午9:00召开各报考单位体检领队工作会议,反馈体检情况,发放体检表,布置体检复检工作。
6.4月27日前上报复检考生名单,复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注意事项
1.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武警院校、公安院校的考生,按省考试院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检。
2.考生体检当日早晨6:00在所在医院放射科胸透,抽血作肝功能检查(必须空腹)。
3.未按规定日程体检的考生,除个别特殊情况并事先报告经批准外,不予补检,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体检工作要求
1.各校对体检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有领导带队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考生的交通、生活安全,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报考单位要有领导带队,在体检当日必须指派7-8人送检,体检站各科均有一名送检人负责组织考生体检。
3.送检人员在体检站内要积极协助医务人员维持秩序,认真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待本校考生体检完毕方可离开。
4.考生凭体检表、领队教师凭工作证进入体检站,考生家长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5.体检时若发现考生本人与体检表上像片不符,冒名顶替代检、私自更改体检结论等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待查明后,视情节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6.考生体检时站在红线外等侯,待前一考生体检结束后进入体检台体检,考生在体检站内要自觉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7.对体检结论如有怀疑,在体检期间内允许考生通过组织申报,经批准后安排复检。
8.考生在各级各类医院的检查结论,高校体检站不予承认,仅供参考。
9.考试院值班工作人员到岗时间,早晨5:50,值班期间做好体检学校与体检医生的联系、协调工作,在体检站内要积极协助医务人员和体检学校领队人员维持秩序,认真做好对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待当日考生体检完毕方可离开体检站。
10.体检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标准,认真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表各栏要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
11.体检医生按时到岗,胸透、肝功能早晨5:50,常规检查上午7:20,体检工作未结束,体检医生不能离开体检站。
12.明确工作纪律和责任,实行”谁体检、谁结论、谁签名、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追究制。